“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的转折点就是互联网的兴起,而它也成为营销媒介与交易管道的一部分。”**广告界的顶尖文案人罗伯特·布莱(Robert W. Bly)在他的著作中写道。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电视一直占据大众媒体的主要角色,也是消费者花费时间最多的媒体。但互联网的出现,逐渐把消费者的时间和注意力从电视屏幕转移到电脑屏幕。这一转变,深刻地改变了传统广告营销方式,改变了产品、品牌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使得广告营销进入了一个多变、多元的时代。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新的广告形式迎来爆发式增长。比如以下这些广告形式,都是互联网时代特有的产物;
1.H5广告
利用 HTML5 技术来制作产品宣传网页的一种广告形式。
特点:集音乐、图像(静态、动态)、文案、互动体验于一体,轻便、快速,易传播。
2.原生广告
让广告作为内容的一部分,植入实际页面设计中的广告形式。
特点:目前主流的原生广告为信息流广告,主要在社交媒体上传播。
3.移动 DSP
全称“Demand Side Platform”,是广告主需求方,为广告主提供跨竞价市场、跨平台、跨终端的程序化广告投放平台,通过数据整合、分析,实现基于受众的精准投放。
特点:能够根据受众群体的不同,将同一广告位的流量售卖给
不同的广告主,准确触达目标受众。
4.社交视频广告
在社交媒体中通过视频向用户宣传产品信息。
特点:相比于静态广告,社交视频广告对用户购买意愿影响更大。
5.LBS 移动广告
通过定位的方式获取移动端用户的位置信息,在地理信息系统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
特点:根据用户应用场景和位置信息推送实时广告,转化率更高。
……..
互联网并没有改变人性,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消费心理模式,但传播媒介的变化带来了广告形式的巨大改变,因此,互联网文案也相应地产生了一些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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