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上竟然存在‘山寨’快餐店,如果不仔细甄别,根本无法分清!”近日,德州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220000反映,他在美团上看到一家快餐店,其菜品图片带有济南知名连锁餐饮“超意兴”的字样,就在李先生准备下单时,却发现送货地点名为“聚成超益兴”。究竟是“超益兴”还是“超意兴”,李先生心里犯了嘀咕,经过一番查询确认为“超益兴”。李先生对此发出质疑:美团上存在此类现象,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这是否属于消费欺诈?
根据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打开美团外卖App,查询到了这家“聚成超益兴”快餐店,发现其菜品展示图中的确标有明显的“超意兴”字眼,同时每张菜品图上还注有“老济南传统名吃”等字样。
8月18日,根据美团外卖显示的地址,记者来到天衢新区十二里庄兴德大厦一层,发现的确有“聚成超益兴快餐”,并在对外营业中,但实体店中并未标有“超意兴”字眼。同时,记者从美团外卖平台中的评论区发现,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很多消费者都误以为“超益兴”就是“超意兴”,造成误导性下单。
记者查询了解到,今年4月21日,济南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曾发布“超意兴”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超益兴”所属的聚成公司在山东省内多地市发展了快餐加盟店,为加盟店提供店堂装修、广告招牌等,在店面招牌显著位置标注“聚成超益兴快餐”,法院经审理认为,超意兴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涉案商标在山东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聚成超益兴”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聚成超益兴”停止侵权并赔偿500万元。
本是“超益兴”,却打着名吃“超意兴”的旗号进行销售,作为监管平台,美团怎么会允许如何现象存在?8月17日,记者就此联系到美团官方,但截至发稿之时,美团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对于此事,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的李成宝律师认为,“聚成超益兴”的做法已经侵犯“超意兴”的注册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针对美团平台,李成宝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提供餐饮、团购等服务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对入驻商家资质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核,“如果外卖平台对于商家的侵权行为构成明知或应知的,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消费者来说,李成宝表示,“聚成超益兴”的行为已对消费者构成欺诈,“许多消费者是出于对超意兴和美团平台的信任才选择购买,并不知道此超益兴非彼超意兴,知情权也受到侵犯,消费者有权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美团平台进行投诉,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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