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一部手机,在某短视频平台不停点赞,就能“轻松赚钱”“月入过万”。近年来,一种打着“区块链”“短视频”等概念为幌子,以“0元看视频做任务赚钱”为噱头的传销活动层出不穷。执法部门统计出的数据更是触目惊心,发展的会员从数千万到数百万人不等。
经查明: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间,被告人卢某龙与被告人马某贤、雷某、曹某彬、时某辉等人共同计议后,由卢某龙负责投资、运营“蚂蚁短视频”APP、“火蚁”交易网站,由马某贤、雷某、曹某彬、时某辉等人负责推广市场及销售蚂蚁币,由被告人孙某某负责记账、资金结算等。
以“区块链”“短视频”等概念为幌子,宣称可以0元看视频做任务赚钱,要求参加者缴纳2元钱认证费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后通过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获取更高的会员**、购买“蚂蚁币”兑换更高**的任务包等方式,赚取更高的收益,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目前该项目已发展人员430万余人(实名认证290万余人),人员层级共计366层,涉案资金共计7400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追缴赃款5400万余元,查封房产6套。
2020年9月9日,卢某龙、马某贤、雷某、曹某彬、时某辉、孙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6名被告人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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