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眼尖的网友发现,多地好利来陆续更名为“好芙利”、“甜星”、“心岸”、“蒲公英”、“麦兹方”。
转型即意味着更大的成本来支撑更好的原材料,门店装修,以及服务与生产人员。然而各片区之间的市场情况和需求差异明显,众口难调,甚至,部分地区好利来因转型而亏本。在此情况下,罗红一味坚持高标准,招致各片区联合创始人不满。
事实表明,好利来的高端化尝试也并非顺风顺水,其子品牌黑天鹅蛋糕业务范围所包含的9个城市中,目前仅有4座城市留有实体门店,其他城市实体门店已闭店。
2017年,罗红制定出了新的品牌经营标准,北京总部率先执行,并向全国下达执行要求:无法执行该标准的,关店!这在本就不合的创始人之间点燃了一把火。
而这次好利来更名记,已然给这种看似创新的“内部加盟制”宣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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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加盟制瓦解的背后是理念与管理的问题。
早在1999年就初现端倪,罗红的发文中提到内部加盟制的设立是源于创始人理念不合。
连锁企业扩张通常有两种方式:直营与加盟。直营由总部统一领导、品质与品牌形象有保障,但前期投入高、扩张慢。不是星巴克这样有厚实家底的,一般都不敢做直营。而加盟不一样,来钱快迅速跑马圈地,资金无压力,不利之处就是不好管。
内部加盟制的设立似乎完全整合了直营与外部加盟的优点,但这也为好利来的分家埋下了一颗不**。1999年内部加盟制设立的同时,罗红拆分了好利来的股权,将好利来分为若干个片区,并将各片区的连锁店资产分别奖励给几位创始人,由他们担任各片区的所有者与经营者,遵守好利来同统一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
规模越大、制度中暴露出的问题就越明显。片区创始人理念不合,各加盟商摆脱总部的管控“另起炉灶”,品控与管控难度越来越大。
内部加盟制的解除实则解决元老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好利来的分家实则创始人罗红无法掌握好利来控制权下的无奈之举。
天眼查显示,更名门店及其背后公司与北京好利来总部及好利来创始人罗红没有股权关系。“好芙利”所属的辽宁好芙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心岸”所属的北京心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甜星”所属的苏州都好食品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分别为韩光、罗力、吴冰,这几位均为好利来的联合创始人。而好利来的三大控股公司,北京好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好利来企业投资管理公司与北京好利来商贸公司其实际控股人为罗红,所涉及的好利来门店均不在改名之列。
刘强东曾说:“如果不能控制这家企业,我宁愿把它卖掉。”为了掌握企业的控制权刘强东设置了一股多票的AB股,即投资人持A类,每一股有1票投票权,而刘强东持B类,每一股拥有20票投票权,将投票权与股份分离,以避免失去对企业的控制。同样实行AB股的,还有百度的“牛卡计划”,2005年谷歌试图通过控股百度占据中国市场,于是百度将在**股市新发行的股票设置为A股,每股有1票投票权,而李彦宏等创始团队持B股,每股10票投票权。马云虽实行合伙人制,但通过争取创始股东对董事人数的绝对或相对控制,同样避免了非创始人对董事会的控制。
无论如何,在公司创立之初如何设计股权结构,整体规划公司的方向与步调,避免此类分家问题,值得深思。
今后,好利来以及分家后的兄弟们如何用不同的个性和定位来满足不同顾客的不同需要,市场会给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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